请原谅我无法遏止内心的愤怒,因为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一个冠之以“人民”二字的出版社,会真的做出如此令人不齿的欺世盗名之事。
今天,我看见了一件令人寒心而可笑的事情!在80年代金庸先生和古龙先生遭遇到的盗版笑话,竟然在21世纪的今天,在政府一再强调知识产权的今天,却以正版的方式发生了。与“金庸新”和“古龙名”一样,这次你们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居然搞出了一个名叫“萧鼎新”的作者!
在光天化日之下,封面上印着“萧鼎新著”鲜明字样的,名叫《诛魔》的伪书由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了,书店的批发商奔走相告,说:萧鼎的新书到了。于是,这本正版的伪书卖得很好。你们是不是会喜笑颜开呢?不会的,因为你们只不过是这个流水线上的一个卖书号的小环节,真正的罪魁祸首是一个名叫“北京万博津淼”的公司!!我不知道卖一个书号你们能挣多少钱?这点钱就可以让你们出卖良心和诚信,欺骗读者,玷污出版社名中的“人民”二字吗?
也许在这封信后,你们还有话说,但是请不必去巧言令色,强作解释了。我写的是《诛仙》,你们就叫《诛魔》,封面设计几乎一样,内文版式完全相同。封面上“萧鼎新著”4个字紧紧连接,并且“萧鼎”是一个颜色,“新著”是另一个颜色。任何读者从封面上看,都会毫不犹豫地认为是我的新书。这就是你们的鬼蜮伎俩,而受蒙骗的是千千万万的读者,受伤害的是我和我的出版社,更是那些无辜花费金钱的读者们!
当我的出版社打电话向你们表示抗议时,你们的总编室主任“莎日娜”居然言之凿凿,反问到:内容一样吗?作者又不是一个人,我们的是“萧鼎新”!!呵呵,真是令人齿冷啊,作为一个出版人的良知和作为一个公民的良知何存?
不要说你们事先不知道此事。早在2006年1月的北京图书订货会上,这个所谓的“北京万博津淼”的文化公司就已经将样书摆在展位上了,我的出版人当时就曾经与你们出版社的编辑室主任李扬严正交涉,并送给她一整套《诛仙》。李扬当时表示不会让这种欺骗读者的出版物在你们出版社出版。不料几个月过去了,你们竟完全换了一副嘴脸,事情也令人震惊的向着另一个完全错误的方向发展而去。
我知道在中国打知识产权的官司非常艰难。但此事严重欺骗了我的读者,伤害了我和我的出版商,逾越了我忍耐的底限。这个官司,不管多难,我和朝华出版社,定要奉陪到底。我就不信,你们这么明目张胆的欺骗和侵权行为,还能逍遥法外?在此通告一声,咱们法庭上见!
顺便要告诉一直支持和爱护我的读者,我到目前为止,在大陆只出版过《诛仙》这一个系列的小说。除此之外,打着我的名义的正版和盗版图书,皆是伪书。请大家不要上当受骗。